“上个月收入15000元,扣税后少了近3000元。”北京的网络主播小林曾每月为高额税费心疼。而从10月1日起,像小林这样的主播发现,同样收入缴税却不足原来的十分之一。
这一切源于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互联网平台企业为平台内从业人员办理扣缴申报、代办申报若干事项的公告》(2025年第16号),该公告于2025年10月1日正式实施。
新规影响所有互联网平台的内容创作者、自由职业者和服务提供者。
01 平台分成的税务定位在直播行业,平台与主播之间的收入分成,本质上是一种劳务合作关系的对价支付。
当用户打赏100元,平台扣除30%分成后,支付给主播70元,这70元即构成主播的劳务报酬所得。
平台分成后的收入,在10月1日前被看作独立的“经营所得”或“按次计算的劳务报酬”,而今则统一视为“劳务报酬”,纳入个人所得税的“综合所得”范畴。
新规施行后,抖音、快手等平台主播的收入,将全部按照“劳务报酬”项目计税。
平台企业成为法定扣缴义务人,必须建立健全体税务处理系统,准确计算并为从业人员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02 新旧政策对比分析旧政策:按次预扣,税负较高
2025年10月1日前,个人从平台获得的收入按照“按次计征”的方式预扣个税。
这种方式没有考虑纳税人全年的实际收入水平,也没有基本减除费用,导致预扣税款往往高于实际应缴税款。
举例来说,主播小张9月获得8000元收入,按旧政策需扣税:8000×(1-20%)×20% = 1280元。这意味着,小张当月收入的16%直接用于缴税。
新政策:累计预扣,税负大降
10月1日起实施的新规则采用“累计预扣法”,有效降低了平台从业人员在预扣预缴环节的经济负担。
累计预扣法会考虑纳税人截至当月的累计收入,并允许扣除每月5000元的基本减除费用。
同样是小张,他在10月获得8000元收入,按新政策计算:[8000×(1-20%)-5000]×3%=42元。税负从1280元降至42元,降幅高达96.7%。
03 分成收入的计税方法平台分成后主播收入的计税公式如下: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 =(累计收入 - 累计费用 - 累计免税收入 - 累计减除费用 - 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预扣率 - 速算扣除数 - 累计减免税额 - 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其中,累计费用按累计收入乘以20%计算,这体现了对劳务报酬取得成本的认可。累计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计算,与工薪族享受同等扣除标准。
假设主播小李10月收入8000元,11月收入12000元,12月收入15000元:
10月:(8000×(1-20%)-5000)×3% = 42元11月:[(8000+12000)×(1-20%)-5000×2]×3%-42 = 138元12月:[(8000+12000+15000)×(1-20%)-5000×3]×3%-180 = 210元三个月合计预扣税款390元。而按旧政策,他需要缴纳5600元税款。
04 月入6250以下的免税逻辑新规下一个关键节点是月收入6250元,这是平台分成后主播的“免税门槛”。
6250元免税标准来自“20%费用扣除+5000元免征额”的叠加效应。
计算公式为:计税收入 = 收入 - 收入×20% - 5000元。
当月收入刚好6250元时,6250-6250×20%-5000=0,自然不用缴税。
对于平台分成收入,这一规则同样适用。如果主播当月平台分成后收入为6250元,则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05 多重收入与汇算清缴当主播从多个平台获取收入时,税务处理会变得更加复杂。除通过一个主要平台获取劳务报酬外,若劳动者还自其他多处获取工资薪金或劳务报酬,则每月每处会为该劳动者单独计算、单独预缴个税金额。
最终,在次年自行办理汇算清缴时,“个人所得税”App会将其自所有平台取得的收入汇总、合并计算,得出其实际应缴个税。
汇算清缴中的实际应缴个税,和单次预缴个税总金额之间可能会有差额,会涉及到退补税。
有的专项附加扣除仅在汇算清缴时申报,算下来劳动者全年多交税了,汇算清缴时就会退税。
因为同一身份证号每年只能扣除一次6万元减除费用,多处收入会多次扣除6万元/年的减除费用,算下来劳动者全年少交税了,汇算清缴时就需要补税。
06 平台企业的责任与义务新规实施后,平台企业责任重大。它们成为法定扣缴义务人,必须建立健全体税务处理系统,准确计算并为从业人员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各大平台已积极应对这一变化:
出行领域:滴滴上线“司机税务助手”,自动核算油费、过路费等抵扣项。直播领域:抖音推出“个税计算器”,支持打赏、广告、带货等收入分类计税。配送领域:美团“灵工税务系统”实现“收入累计 - 税额计算 - 申报缴款”全流程自动化。平台企业按照公告规定为从业人员办理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的,办理流程按照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如果平台未按规定操作,个人可打12366投诉,平台最高会被罚款50万元。
新规实施后,年收入12万元以下的平台从业人员基本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就像广州主播林女士感慨:“原来月入1万要扣税近2000,现在不到200,这不仅是省钱,更是对劳动的尊重”。
回头看平台分成的税务处理,已从模糊地带走向阳光化、规范化。当平台分成后,主播的每一笔收入都清晰计税,每次打赏、每份佣金都明明白白。
而这正是税收现代化进程中的一个小小缩影——在数字经济的浪潮中,寻求公平与效率的最佳平衡点。
转载请注明来自极限财经,本文标题:《直播带货主播一般怎么分成(10月起主播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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