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五条 收入是指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活动中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不包括为第三方或者客户代收的款项。
第五十六条 销售收入的确认,以《企业会计准则》为准,由各子公司根据其行业特点在其管理制度中规范。
第五十七条 公司根据不同行业规定的不同结算方式,确定收入的实现:
(一) 房地产综合开发行业收入的确定:
1、 对于房屋土地等经开发已形成商品的,以房屋已销售,款项已经收回确认为收入的实现;
2、 以赊销或分期收款的方式销售开发的产品,以本期收到的价款或按合同约定的本期应收款项确认为收入的实现;
3、 对于房屋土地等开发虽未形成商品,但在经营活动中项目使用权已经发生转移,可以按合同约定或依据收到款项确认为收入的实现。
(二) 其他行业的销售收入实现标志为:在发出商品、提供劳务同时收讫价款或取得索取价款的凭证时,确认为收入的实现。
第五十八条 利润是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包括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和净利润。
第五十九条 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是指公司当期实现的净利润,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或减去年初未弥补亏损)和其他转入后的余额。可供分配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一)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二) 提取法定公益金;
(三) 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第六十条 利润分配方案须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报股东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六十一条 公司享受政府减免税优惠政策,属于流转税,直
接按承担的计税渠道予以冲减;属于所得税,列入所有者权益予以反映。企业的减免税必须在年度会计报告中予以说明。
第十三章 财务分析第六十二条 公司应规范财务分析内容和格式,全面揭示经济活动及其经营成果,切实发挥财务分析在企业管理中的作用。
第六十三条 生产经营状况分析:就产量、产值、质量和销售等方面对公司本期的生产经营活动作一评价,并与上年同期数、计划指标作对比分析。
第六十四条 成本费用分析:
(一) 材料消耗与上期对比增减变化情况,对变动原因作出分析说明;
(二) 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的增减变化情况与上期数、计划数对比,分析其变化的原因;
(三) 重点分析主要产品的成本变化情况,分析其销售毛利,提出降低单位成本的可行措施。
第六十五条 利润分析:
(一) 分析本期累计利润水平与上年同期数、计划数的差异,对利润增减变动的原因作出说明;
(二) 对构成利润总额的各项因素——销售利润、汇兑损益、投资损益、外单位分来利润、分给外单位利润、其他损益、营业外收支等作出说明;
(三) 计算各项利润率水平——销售利润率、成本(费用)利润率、总资产利润率、净资产利润率、产值利润率,并同上年同期数进行比较。
第六十六条 资金周转情况分析:
(一) 存货分析:
1、 根据产品销售率分析本公司产销平衡情况;
2、 计算存货周转率,分析存货积压的形成及库存产品(商品)的构成;
3、 本期处理库存积压产品(商品)的分析,处理的数量、金额及导致的损失。
(二) 应收帐款分析:
1、 分析金额较大的应收帐款形成原因及处理情况,包括催收进度情况;
2、 分析本期未取得货款的收入占总销售收入的比例,并说明原因;
3、 计算应收帐款周转率,并与上年同期比较、分析;
4、 预付帐款、其他应收款的大宗金额分列,并作出说明;
5、 各子公司内部往来款项应每月列出明细,便于公司编制合并报表时相互抵消。
第六十七条 负债分析:
(一) 根据负债比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分析企业的偿债能力及财务风险的大小;
(二) 分析本期增加借款的运用状况;
(三) 年度分析应根据各项借款的利息率与资金利润率的对比,分析各项借款的经济性,以作为调整借款渠道和计划的依据之一。
第六十八条 财务分析的重点为短期偿债能力分析、长期偿债能力分析、营运能力分析、盈利能力分析四个方面。
第六十九条 通过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措施和建议,包括根据分析具体情况对企业生产、经营提出合理化建议,对现行财务管理制度提出建议,总结前期工作中的成功经验。
第七十条 子公司财务分析说明应在每月10号前随月度会计报表报送公司财务部。
第七十一条 各项主要财务指标说明:
(一) 偿债能力指标
1、 流动比率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 速动比率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预付帐款—待摊费用)÷流动负债
3、 资产负债率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4、 已获利息倍数
已获利息倍数=息税前利润÷利息费用
5、 现金流量负债比率
现金流量负债比率=经营现金流量净额÷负债总额
6、 经营现金利息保障倍数
经营现金利息保障倍数=经营现金流量净额÷利息支出
(二) 盈利能力指标
1、 销售净利率
销售净利率=净利润÷销售净额
2、 总资产报酬率
总资产报酬率=利润总额÷资产平均总额
3、 净资产报酬率
净资产报酬率=净利润÷平均净资产
4、 现金流量净利率
现金流量净利率=净利润÷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三) 营运能力指标
1、 应收帐款周转天数
应收帐款周转天数=计算期天数×应收帐款平均占用额÷赊销收入净额
2、 存货周转天数
存货周转天数=计算期天数×存货平均占用额÷主营业务成本
3、 流动资产周转天数
流动资产周转天数=计算期天数×流动资产平均占用额÷主营业务收入净额
4、 总资产周转率
总资产周转率=主营业务收入净额÷资产平均占用额
以上指标中的平均占用额,指期初数与期未数的平均数。
第十四章 财会工作的检查与监督第七十二条 财务部及财务人员应对本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会计监督。
第七十三条 进行会计监督的依据:
(一) 国家及地方政府规定的法律、法规、财务制度;
(二) 企业的财务制度和企业的财务预算。
第七十四条 财务部和财务人员应当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和监督。
(一) 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
(二) 对弄虚作假、严重违法的原始凭证,在不予受理的同时应予以扣留,并及时向公司领导报告,请求查明原因,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三) 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经办人员更正、补充。
第七十五条 财务部和财务人员对伪造、变造、故意毁损会计帐簿的行为,应当制止和纠正;制止和纠正无效的,应向公司领导报告,请求作出处理。
第七十六条 财务部和财务人员应当对实物、款项进行监督,督促建立并严格执行财产清查制度。发现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超出财务部、财务人员职权范围的,应当立即向公司领导报告,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第七十七条 财务部、财务人员应当对公司财务收支进行监督:
(一) 对审批手续不全的财务收支,应当退回,要求补充、更正;
(二) 对违反国家统一的财政、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财务收支,应当制止和纠正;制止和纠正无效的,应当向公司领导提出意见请求处理。
(三) 对违反国家统一的财政、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财务收支,不予受理。
(四) 对违反国家统一的财政、财务、会计制度的财务收支,不予制止和纠正,又不向公司领导提出意见的应当承担责任。
第七十八条 财务部、财务人员对违反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经济活动,应当制止和纠正,制止和纠正无效的,向公司领导报告,请求处理。
第七十九条 财务部、财务人员应当对公司制定的预算、财务计划、经营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八十条 公司财务部应定期对子公司进行财务检查,并写出检查报告。对认真执行财务管理制度、降低成本费用开支、提高经营管理和经济效益等方面成绩显著的,提请公司给予表扬和奖励;对管理混乱、玩忽职守、违反财经纪律的,应及时制止和纠正,并根据情况提请公司给予通报批评、追究子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和子公司负责人的责任。
第八十一条 公司财务部对子公司的各项经济指标的执行和完成情况,要定期进行检查和考核,做到事前有计划、事中有控制、事后有考核。
第十五章 票据管理第八十二条 开具专用发票的要求:
(一) 字迹清楚;
(二) 不得涂改;
(三) 项目填写齐全;
(四) 票物相符,票面金额与实际收取金额相符。如根据销售电脑小票开具的发票,必须将小票编号记载于发票存根联后交财务部有关人员审验;其他的则必须依据有效合同的约定方可开具发票;
(五) 各项目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完整;
(六) 全部联次一次填开,上、下联的内容和金额应一致;
(七) 不得开具伪造的发票;
(八) 不得拆本使用发票;
(九) 发票必须加盖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
第八十三条 企业必须建立发票购买、领用、核销制度。公司使用的发票、收据和其他票据,由专人负责管理。
第八十四条 票据管理的方式是:设立票据登记簿,详细登记购领各种票据的种类、本数、起止编号。有关人员领用时,要办理领用手续,登记领用票据的情况。票据使用完毕或更改票据时,应将原领用的票据交管理人员缴销,票据管理人员不能擅自销毁缴销的票据,否则追究其责任。每年年底要统一清理已用发票等票据的份数、金额和结余份数。
第八十五条 公司财务部及子公司财务部之间往来票据的传递,应按规定的要求严格管理。
第八十六条 公司与子公司的经济业务往来,必须由付款方的财务人员填制内部票据传递单,注明发生日期、摘要、金额并附原始凭证(或原始凭证复印件),经财务负责人审核后,送至收款方,由收款方签收认可。
第八十七条 票据传递时间暂定为每星期的第一天。若有变更另行通知。
第十六章 税务管理第八十八条 税务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十九条 公司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领取税务登记证件;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之日起三十日或者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之前,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
税务登记证件不得转借、涂改、损毁、买卖或者伪造。
第九十条 公司按国家税法规定,由财务部计算、申报缴纳各项税,不偷税、漏税、逃税、欠税,依法履行纳税人义务。同时,公司负责人及财务部门工作人员也应熟悉法规,明确纳税人权利,依照国家规定的核算方法和政策超前地、全局性地做好企业纳税筹划工作。
第九十一条 未经税务主管部门同意,不得印制发票。
第九十二条 公司的帐簿、记帐凭证、完税凭证及其他有关资料必须按照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保管,不得伪造、变造或者擅自损毁。
第九十三条 财务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减免税及各项税收优惠事项,履行代扣代缴等税收扣缴义务。
第九十四条 公司的一切支出都必须取得合法的发票。公司采购事项,必须向供货方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九十五条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
(一) 公司严格按《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保管使用专用发票,严禁代、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对违规责任人,按法律规定处理,由其承担全部责任。
(二) 公司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应立即按规定程序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公安机关报失,并在《中国税务报》上刊登“遗失声明”。
第十七章 会计档案管理第九十六条 会计档案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财政部《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第九十七条 公司的会计档案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告、存储会计信息的磁盘和其他会计核算专业资料,是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具体包括:
(一) 会计凭证(原始单据、收款凭证、付款凭证、转帐凭证);
(二) 会计帐簿(日记帐、总帐、明细帐、辅助备查帐);
(三) 财务报告(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财务情况说明书);
(四) 审计报告;
(五) 电算化会计档案(包括备份资料);
(六) 验资报告、评估报告等由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有关财务方面的报告;
(七) 重大经济合同、协议、借款合同、担保书、董事会决议;
(八) 其他会计资料(如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财务计划、财产交接清册等)。
第九十八条 会计档案的管理由财务部专人负责,并设立固定的档案管理专柜管理,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会计档案资料在年度终了后,在册数、张数齐全的基础上装订整齐,加上封面并检查账簿启用表是否填写清楚,记帐凭证和会计凭证是否连续编号、编页,各种签章是否齐全,装订是否结实,方能予以归档。
第九十九条 会计档案管理的程序和要求:
(一) 财务人员按期将会计资料装订成册;
(二) 会计凭证按照编号顺序折叠整齐,装订成册,并加具封面,由装订人签章;
(三) 会计帐簿定期装订成册,编定页码,另加目录;
(四) 整理装订其他会计资料。
所有会计资料应由会计档案管理人员编制目录,分类存放归档;有关人员需借阅时,按规定办理借阅或复印手续;会计档案保管期满后,按规定办理销毁审批手续后销毁。
第一百条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
序号
档案名称
保管期限(年)
1
原始凭证、记帐凭证、汇总凭证
15
2
银行对帐单
5
3
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5
4
日记帐
15
其中: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
25
5
明细帐、总帐、辅助帐
15
6
涉及外事和对私改造的会计帐簿
永久
7
主要财务指标快报
3
8
月、季度财务报告
3
9
年度财务报告
永久
10
会计档案保管清册及销毁清册
永久
11
财务计划
3
12
主要财务会计文件、合同、协议
永久
第一百〇一条 会计档案的借用:
(一) 财务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会计档案时,必须经财务经理批准,经财务主管领导同意,方能由档案管理人员接待查阅。
(二) 外单位人员因公需要查阅会计档案时,应持有单位介绍信,经财务经理同意,报财务主管领导批准后方能由档案管理人员接待查阅,并由档案管理人员详细登记查阅会计档案人的工作单位、查阅日期、会计档案名称及查阅理由。
(三) 会计档案一般不得带出室外,如有特殊情况,需带出室外或复印时,必须经财务经理同意,报财务主管领导批准,并限期归还。
第一百〇二条 会计人员的变动或会计机构的改变等,会计档案需要移交时,须办理交接手续,并由移交人、接收人、监交人签字或盖章。
第一百〇三条 会计档案的销毁:
(一) 会计档案保管期满要销毁时,由会计档案管理人员提出销毁意见,经财务经理、财务主管领导审查,总裁批准后执行。由会计档案管理人员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列明销毁会计档案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销毁时间等,销毁时应由审计部和财务部有关人员共同参加,并在销毁清单上签名或盖章。
(二) 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应当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单独抽出立卷的会计档案,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中列明。
第十八章 附 则第一百〇四条 本规定未尽事宜,或与国家财政法规有抵触者,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一百〇五条 本规定由集团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一百〇六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转载请注明来自极限财经,本文标题:《总资产报酬率计算公式是什么(投资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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